国家药监局在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进一步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的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为行政区域内境内责任人的境外生产化学药品重大变更在申报前提供前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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